汇源被判停用字号赔9700万,商标到底算谁的
这案子一审的结果是:汇源集团旗下工厂要赔北京汇源9700余万元,还得停用「汇源」字号,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,汇源集团表示会上诉。对普通老板来说,最该记住的一点是——商标和字号是两套东西,谁手里攥着商标权,谁说话才算数。字号是登记来的,商标是注册来的,登记了公司名不等于你就能在商品上随便用这四个字。
「公司名都注册了,还不能用这几个字?」
这是很多人第一反应。我注册了公司,营业执照上白纸黑字写着这个名字,凭什么不让我用?问题就出在这——工商登记和商标注册,走的是两条线。
公司名称归市场监管部门管,核准的是你在哪个行政区划、哪个行业里可以叫这个名字。商标归国家知识产权局管,管的是你在哪些商品或服务上能拿它当牌子用。两套系统各管各的,谁也不认谁。你登记了公司名,不等于你就拿到了「汇源」这两个字在饮料上的专用权。
这次一审判决让汇源集团旗下工厂停用「汇源」字号,赔偿9700余万元,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,说的就是这个逻辑——字号用在商品包装上、店招上、宣传物料上,一旦跟别人的在先商标撞了,就不是「我用我自己公司名」这么简单了。
「我用了这么多年,不一直没事吗?」
时间久不等于合法。商标侵权看的是你在别人商标注册之后有没有继续用、有没有造成混淆,跟你用了多少年关系不大。甚至用得越久、名气越大,判赔可能越高,因为你实际占用的市场利益更多。
这案子里的9700多万,就是按侵权期间、销售规模、商标知名度这些因素算出来的。汇源集团说会上诉,二审还有变数,但一审这个数字已经足够让很多老板清醒一下。
反过来说,如果你的字号确实比对方的商标注册还早,而且一直在用、有一定影响力,那在商标法里是有「在先使用」抗辩空间的。但这个抗辩有条件、有边界,不是万能挡箭牌。具体能不能成立,得看使用时间、使用范围、有没有造成混淆,每个案子都不一样。
「那我到底该先注册商标还是先注册公司?」
顺序上,其实没有硬性规定必须先做哪个,但有一件事越早做越好——把你要用的品牌名拿去查一下,看能不能注册。
查的时候别只查一模一样的,读音接近、字形接近、含义接近的都要拉出来看,因为商标审查是看整体近似度的。(我们这边帮客户核对的时候,会顺手用知筱企服把标在每个类别下的当前状态拉出来对一遍,省得来回翻。)
如果你打算用这个牌子做产品、开门店、上电商,那在开业之前就把商标申请递上去。哪怕公司还没注册完,个人也能申请商标,等公司下来再做转让或者许可都行。
如果你先注册了公司,名字也批下来了,但商标还没申请,那就赶紧去查、赶紧去报。别等到装修完了、包装印好了、货都铺出去了,才发现这个名字已经被别人注册了。
- 先想清楚:这个牌子你到底要不要长期用?还是随便起个名先干着?
- 去查:在你要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,有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在先商标
- 去报:查完没大问题就尽早提交申请,别拖
- 留证据:设计稿、使用时间、宣传材料都存好,万一将来要用在先使用抗辩,这些都是材料
「LOGO找人做了,直接拿去注册不就行了?」
没那么简单。设计师给你的图,可能带着渐变、阴影、很细的线条,这些在商标局那边可能被要求补正或者直接不予受理。而且设计师做图的时候多半只看好不好看,不会帮你去查有没有撞别人的在先商标。
结果就是:钱花了,图做了,拿去注册才发现要么图样不合规、要么文字部分跟别人撞了,得回去返工,设计师还要另收改稿费。这种事我们见得太多了。
比较顺的做法是,做LOGO的时候就把商标查询和申请规范这两件事一起考虑进去。出的图直接能拿去报图形商标,不用二次返工,文字部分也提前查过。1200这档的注册加设计,就是把这个顺序倒过来——先查再设计,设计完直接能报,省掉中间来回折腾的那段。
「集团内部用用,也算侵权?」
这次判决里有一句「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」,这个点值得多看一眼。不是说只有直接生产销售的那家工厂要赔,关联公司也可能被拉进来一起担责。
集团内部各个主体之间,商标授权、字号使用、品牌归属,如果没有白纸黑字的约定,出了事就是一锅粥。谁在用、谁在授权、谁在收钱、谁在承担风险,这些在集团架构里往往没人说得清。真到了法庭上,法院看的是实际使用行为和获益归属,不是你们内部怎么称呼彼此。
所以不管公司大小,只要涉及多个主体共用一个品牌,该签的商标许可合同要签,该做的授权备案要做,字号和商标之间的边界要在合同里写清楚。这不是大公司的专利,小公司合伙开店、兄弟公司共用招牌,一样会遇到。
信息来源:红星资本局,2026-10-13 查看原文